“写小说……写甚么呢?”
别曲解,不是刘慈欣大大的《三体》。
赫敏最后没和哈利在一起,而是挑选了罗恩,真是太不该该了?
始秀颚龙,一种牙齿带有细菌毒性的食肉恐龙,一种看似毫无能力,但成群行动下极具威胁力的小恐龙。
但是,九十年代,乃至新千年后的天下,莫非不是一个新的飞腾点吗?
究竟上,汗青上有很多高智商天赋的记录,并且毫无疑问,此中很多人在各个范畴获得了很多成绩,而也有很多人却反而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失利者。
固然宿世只看过一次原著,并且是之宿世的身份看过,但在此生具有了这颗非常刁悍的大脑后,将曾经被割弃在影象角落中的事物再翻出来,这并不困难。
很污吧?
“爱丽丝?”
嘴里如此嘀咕着,但爱丽丝已经开端在“word-1984”上敲下了第一个字母。的确,基于本身宿世的老弊端,她并没有闲心去存眷原作者甚么时候写的这本书,但应当不会太早吧?
宿世作为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人,爱丽丝当然也是先看了三部曲电影,然后才浏览的原著小说,而究竟证明,不但是信息量截然分歧,小说和电影的情节本身也是绝对不一样的。
哈利干吗要和金妮那样一个酱油党在一起?前五集里连女配前三都很难进入的一个角色,竟然成为了巨大的波特夫人?
愚笨的、刚强己见的小说版哈蒙德,在整本第一部小说里,都涓滴没有“改过”的架式。然后可喜可贺地,在将近大结局的时候,他被一群敬爱的始秀颚龙们干掉了。
喜好恐龙没错,但他倒是个典范的以自我为中间的高傲狂,技术至上论拥戴者。当作为数学家的配角,和古生物学的配角,前后对园内安然状况提出质疑时,哈蒙德的愚笨和专断专行给爱丽丝留下了极深切的印象。
还好,爱丽丝不是这类大脑畸形的所谓天赋……
那么,只要她在最短时候内把誊写出来,然后投稿给某家海内大型出版社,原作者不就连构思的机遇都没有了么?
不是华尔街小狼崽和胖妞温斯莱特演的《泰坦尼克号》,是想亮瞎她的眼睛吗!?
侏罗纪公园!
想来想去,她最后把目光凝集在了一部科幻小说上。
“飓风……?”
虽说观众们是不会介怀的,但爱丽丝没法容忍这类事情。
究竟上,因为小说内容极其庞大的原因,电影的三部曲都是综合鉴戒原文的。
并且,作为小说电影双党支撑者,爱丽丝也绝没法容忍,去让其他莫名其妙的演员扮演黄金铁三角。虽说丹尼尔-雷德克里夫今后越张越残,但艾玛-沃特森扮演的赫敏-格兰杰绝对是典范啊!
“不过,克莱顿是甚么时候写出这本书的?我可别跟他反复了啊……”
这和智商没有直接干系,也不是甚么数值或比例能等闲描述的,而这当然不会让爱丽丝化身一个怪物。不管是所谓智商高情商低,或没法融入社会的疯子,这类征象都不会产生在她身上。
当然,环球文坛仍有很多值得一写的典范小说,环球脱销的新品名著更是数不堪数。不要说像冰与火之歌这类佳构,哪怕是本色上很脑残的暮光之城,以及吸血鬼日记系列的脚本,那也都是绝佳的题材不是?
毕竟,爱丽丝很清楚地晓得,本身并不是靠混好莱坞用饭的文娱圈女孩。甚么某电影的编剧,某小说的作者,她完整没需求焦急给本身填这方面的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