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背负罪名的士兵 > 摘自《炎黄春秋》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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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4月,原红四军十师政治委员叶道志,原红三十一军九十二师二七六团副团长徐长胜,从延循分派到新四兵事情,别离担负该军间谍营营长和参谋。叶、徐因对任职偏低有定见,于同年7月31日,以看地形为名带枪逃脱,被抓回。同年89月间,新四军军法处以投敌叛变罪,将叶、徐处决。

据史料记录,1938年新四军曾产生过一次错杀叶道志事件,这也是李志高本人所经历过的一个事件。当时军部间谍营营长叶道志、徐长胜等三人,也是延安抗大调到新四军军部的长征干部,他们在红四方面军时曾任过师、团级职务,来到新四军后却被升级利用。叶道志先是担负四团副团长(政委),后又改任军部间谍营营长,徐长胜任间谍营参谋,另一个(陈五和,后改名陈康)则任东南区游击干部练习班教员。为此,这三人思惟不通,以为在此处不受重用,筹办仍回八路军原军队去,因而便照顾新配给的驳壳枪以检察地形为名开了小差。

这时,从延安同来的陶勇(建国后曾任水兵司令员、中将,“特别期间”中被毒害致死),曾上书力保叶道志,说叶是他们南来的临时支部书记,在他们路过武汉时,得知张国焘叛变,大师均表示愤恚,临时支部还专门开了攻讦会,是以叶道志不成能去投降张国焘。但陶勇的力劝无效,叶道志还是给杀掉了。同一个事件中的三小我,一人被击毙,一人极刑,一人脱逃胜利竟然厥后还当上中将,明摆着就是一桩错案。1983年10月,束缚军总政治部公布文件,宣布枪决叶道志、徐长胜是“汗青错案,予以昭雪,规复名誉。”

摘自《炎黄春秋》2010年第9期作者:韩三洲原题目《“皖南事情”后的一桩检查悲剧》(此处有删节)

作为一个献身反动、连死都不怕的志士,是把抱负与名誉看得比本身生命还要贵重的,别人生最大的绝望就是不被党和群众信赖,乃至还被当作仇敌对待,这内心的痛苦与煎熬是凡人没法设想的,以是李志高也只能以死来明志了。正如*所说的,像李志高如许对党和群众非常忠勇的兵士,没有倒在仇敌的枪口下,回到本身的军队后却倒下了。并且还是以自戕的体例来表示本身的明净与无辜,这该是多么大的失误。实在,翻看党史,把本身同道当作仇敌来停止检查、动辄“残暴斗争、无情打击”的汗青事件,不管是在此之前的“肃**”,还是在此以后延安整风的“抢救活动”中,都是有过很多惨痛经验的。即便是在新四军内部,李志高事件也不但仅是个例。

李志高,湖南平江人,1929年,他15岁时就插手了中国工农赤军,经历太长征,是一个能文能武,很有才调的好干部。1937年12月新四军军部建立后,李志高是第一批从延安派到新四兵事情的干部,并跟从项英与赖传珠、李子芳、胡立教划一志一起抵汉口,筹建新四军军部,今后担负军部窥伺科长和作战科长。“皖南事情”中,作为军部作战科长李志高是有军功的。突围胜利后,他与第二支队参谋长谢忠良等新四军干部七八十人别离在皖南对峙数月,于4月中旬北度过江到有为县,与曾希圣的第七师汇合,并担负七师参谋长,谢忠良则担负七师55团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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