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现了气力,要留下来就轻易很多。

蛮荒所崇尚的是公允对决,寻求英勇、公理、不平服、不回避。

她想扮演的是土著,而不是神棍。

不过不是设想中的仆人经验女奴,而是角色逆转的逆袭。

明天早晨汉恩特地求了江带领他们一行人在迷雾丛林打猎,惹怒了她,以后几天的食品对于汉恩来讲但是一大困难,饿着他可不要紧,本身家里另有母亲要照顾。

江以闲替潘茵茵拉了拉下滑的兽皮,说,“烙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只要比本身强的人才有资格烙印吧。”

呐,明天就去看看我的女主大人吧。

在这块大陆,没有甚么比气力更让民气服口服的东西了。

如许的美人在部落里最受欢迎不过,但是,前提是要忽视那一身强大的气味。

真不愧是n‖px文里的女主,那不幸兮兮的模样,真他娘的都雅。

明天,江但是在迷雾丛林转了一圈返来,收成颇丰,看得人眼馋不已。

乃至没用上任何技能,就一个来回,在统统人都没有看清的环境下,就瞥见本身心目中的最强大的懦夫,以最狼狈、最热诚的姿势趴在啦石台边,脸上鼻青脸肿,没有一块无缺的处所。

是的,小说里欧文的人设就是忠诚诚恳的忠犬,只不过是对女(shang)主(chuang)忠犬,对其别人……呵呵。

固然仆从印记她能消弭,但是平空消逝对于这些土著来讲也过分惹人谛视了些。

潘茵茵当然和她睡,睡在被她铺满柔嫩的兽皮的石床,想了想,江以闲从她的体系包包里翻出了一样东西,套在了潘茵茵身上——曾经手滑从体系商店里兑换的特(qing)殊(qu)藤蔓,和绳索、锁链一个服从,只是看起来更加原始与蛮横,深棕色,上面充满了小刺,不痛,却能让人感遭到微微的不适。

江以闲点了点头正筹办走,像是想起甚么,俄然对站在一旁的欧文说,“传闻前次你从迷雾丛林捡返来的女人还没有醒?”

潘茵茵特别轻,野猪的块头有她好几个那么大,江以闲都能轻松提起来,更别说抱一个潘茵茵了,像棉花一样,很轻,有点软。

要晓得女主的魅力是无穷的。

就像小孩子巴望糖果,人类想要繁衍,江以闲想要潘茵茵。

就在说话间,山洞口的帘子翻开了,出来一名身材纤细的女人,小麦色的皮肤,肌肉线条流利,看起来非常安康,五官清秀端方,那双斜长的凤眼尤其出众,配上猩红的薄唇,显得刻薄而不近情面,却透出几分禁欲的引诱。

“她的身材也很衰弱,还在隔壁躺着。”欧文说。

别说一个男主了,再来十个,她也无能趴下。

欧文固然看不上江的小胳膊小腿儿,但是也点头承诺了。

看到潘茵茵脸的时候,江以闲俄然想起一句话:尽力都是有回报的。

特别是,潘茵茵长得真他娘的都雅。

这类明目张胆的抢人在部落里是很常见的,起码江以闲还给了头野猪算是回报。

如许的气候,而来越少的野兽能够供他们打猎了,或许是因为迷雾丛林鲜少有人出来的启事,内里的猎物比起其他处所多了很多,根基每次返来都能收成颇丰。

石禇部落的人一听欧文要和一个女人对决,都起了看好戏的意义。

当然,并不是他想的那样,除了他地点的石禇部落的人以外,就只要江以闲一小我晓得罢了,现在的他和现在的石禇部落远没有厥后那样驰名,风吹草动都在别人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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