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向坤趁人不重视的时候,以擦汗的行动假装,将手臂上沾到的血液蹭到了嘴里。
这个时候,他的重视力实在都在本身身上。
向坤并不是一个很大胆的人,近似的环境,在大学的时候他曾经见到过,当时候是两个社会社会上的年青人在校门口拿刀追砍一名他们黉舍的门生,那门生没跑掉,被砍了好几刀,传闻厥后住了半年病院,幸亏没有落下甚么残疾,只是留下了几刀狰狞刀疤。
向坤和杂货店老板,都一起去警局,做一下笔录,他们俩都是目睹证人,特别是向坤,还直接放倒了凶徒。
向坤几近能够必定,如果是之前的本身,没有产生身材变异,在楼上看到上面产生的事情后,最多就是打电话报警,是必定不敢跑下去禁止的。
这段时候向坤看了很多医学类相干的文章,抢救知识也学了很多,简朴查抄了一下,肯定两人没有被刺破动脉,便让他们按住伤口,不要乱动,等救护车来。
听现场抢救的大夫所说,被攻击的小情侣固然被刺了好几刀,但幸亏都没刺中关键,没有生命伤害。
却没想到,那家伙明天直接带了刀过来行凶。
但之前,向坤在看到拿刀的凶徒时,内心一点担忧和惊骇都没有,他非常笃定对方威胁不到本身。
不过在警车上,坐在前排的警官也让向坤放宽解,他们看过杂货店门口的监控了,他这妥妥的合法防卫,不会有事的,去做完笔录,便能够返来了,还问他身上有没有伤,要不要先去病院查抄一下。
在把行凶的暴徒放倒后,向坤赶畴昔查抄被捅的那对小情侣,两人身上血迹斑斑,躯干和四肢都有多处刺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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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身材本能的反应。
不过或许是因为昨晚才方才从饮血后的甜睡中醒来,对于鲜血的需乞降巴望并不激烈,以是他能够很轻易地节制住本身的打动。
明天这个突发事件,另有一个让向坤重视的处所,是他在看到那凶徒行凶,到冲至楼下飞踹、抡拳,全部过程非常的明智和复苏,以是在第一拳捶重了今后,第二拳能够很及时地愣住。
这一点对他而言,并不普通。
向坤俄然心中一动,拿过本身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用酒精洗濯了一下后,在手指肚上悄悄割了一下。
警官之以是会这么问,是因为向坤身上沾满了鲜血,不但双手,连脸颊和嘴角都有,乍看起来仿佛比被被救护车载走的那三位还惨。
固然看到血液后,身材仍然另有必然的饥饿感,但向坤喝完50ml后,没有再将那只兔子剩下的血喝完,而是直接将剩下的血和兔子一起措置打包了。
坐到电脑前,向坤思虑了一会,将明天获得的几个信息记实在文档上。
不过从他嘴中,向坤也晓得了,那行凶的凶徒,本来是住在向坤楼下那女生的前男友,上个月也来闹过一次,差点打起来,还是因为女生现男友的几个朋友在,把人拉开了,才没有出事。
这尝试性的“一口”,让向坤微微放下了心――比拟起兔血来,人血并没有让他产生甚么特别的感受。
“打110,打120,叫救护车!”
但人如果然的打死了,必定免不了一系列的费事,到时候他身上的奥妙,很有能够会透暴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