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想,我如许出奇不料地露面,准会弄得他神经严峻,不知不觉地说出一些事情来。一个跑堂把我领上楼。房间在二楼,一条不长的走廊通到那边。跑堂给我指了一下房间后正筹办下楼,我却看到了一幅景象。固然我当了二十多年的侦察,这幅景象仍然使我感到一阵恶心。只见门上面弯曲折曲地流出了一条红红的血迹,横过走廊,在别的一面墙边汇成了一小滩。我不由得大呼了一声,跑堂听到叫唤声又折了返来。这景象差点把他昏吓畴昔。房门反锁着,因而我们用肩膀把它撞了开来。屋里的窗户大开着,窗户旁蜷曲着一个男人的尸身,身上还穿戴寝衣。他的四脚已经冰冷、生硬。申明他死了已经有一阵子了。我们把尸身翻过来时,跑堂立即认出他就是以约瑟夫?思特杰逊这个名字住出去的那位先生。致死的启事是身材左边被人深深地捅了一刀,看来是穿过了心脏。接着便是这起案子最奇特的部分了。你们猜猜死者的脸上有甚么?”
雷弥瑞德带来的动静既首要,又出人料想。我们都被突如其来的动静惊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格雷格森俄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把酒给打翻了。我一声不响地看着福尔摩斯,他眉头舒展,双唇紧闭,一脸的严厉。
福尔摩斯听后,欢畅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镇静不已的大声喊到:“终究找到了关头的一环,现在我的推断已经完整了。”
它们当然不是平常的药丸。灰色彩,小而圆,对着光看几近是透明的,仿佛珍珠一样。我说:“看它们这么轻,并且是透明的,我想它们能溶于水。”
“恰是,”雷弥瑞德惊骇地说。
福尔摩斯问:“没有发明甚么对破案有效的线索吗?”
我把狗抱了上来。它那短促的呼吸和滞呆的目光表白它活不了多久了。确切,它那乌黑的嘴唇显现它早已超越了普通狗类的寿命。我把它放在铺在地板上的一个垫子上。
福尔摩斯说:“他们或许事前约好了会晤的地点。”
雷弥瑞德持续说道:“有人宣称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小孩,去牛奶房时,刚巧路过旅店后边通往马车房的小胡同。他看到有一架梯子对着三楼的一个窗户竖着,阿谁窗户开着,而那架梯子平时都是横放在地上的。阿谁孩子感到有些奇特,他走畴昔了,又特地转头看了看。只见一小我从梯子上大风雅方地、慢悠悠地下来了。他还觉得是旅店里的木工呢,以是也没太在乎,就是感觉这么早就开端干活有点战役时不一样。他恍忽记得那小我个子很高,穿戴一件长长的棕色外套,脸发红。凶手在行凶以后,必定又在房里呆了一会儿,因为脸盆中的水里有血,床单上也有血,可见他作案今后洗了手,还用床单擦了擦刀子。”
“我现在把此中一颗药丸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便拿起小刀把一颗药丸切了开来,“把别的一半放回盒子里,以备将来利用。我把这半颗放进有一匙水的酒杯里。你们看,我们这位大夫朋友说得对,药丸已经溶解在水里了。
“再没有甚么值得思疑的东西了。床上有一本小说,看来是死者睡觉之前看的。椅子上有一个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一个盛药的木盒,内里有两粒药丸。”
“‘他现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