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雷克将马牵到一个坑穴。扑灭蜡烛。而他又捡起了辛普森逃窜时偶然中丢下的领带,或许他本来想用来绑马腿。他在马的前面点了蜡烛,而在这一亮的过程中,马遭到了惊吓,就猛地尥起蹶子来,而刚好踢到斯特雷克的头部。同时,斯特雷克脱了大衣,倒下的时候,小刀就把他的大腿给划破了,我说清了吗?”
“是我,先生。”
赛程:每马交款五十镑,赛一英里五弗隆。第一可得奖金一千镑外加金杯一个,其次奖金三百镑,再次为二百镑。
“是的。约翰・斯特雷克到底不值得你信赖他。它是为了侵占而踢杀他,如许它就不算太有罪了。瞧,现在比赛的铃声响了,而在这场赌马中我想能赢几个钱。我们有空儿再谈吧!”
“不,今晚我们回伦敦去。”
正在说话之时,磅马围栏中跑出一匹高大的栗色马,马背上恰是大师熟知的骑手。
“如许一来,约翰・斯特雷克的目标就非常清楚了。他之以是要牵马到田野去干这个活动,是因为一匹烈马受伤后的大声嘶叫必然会把睡在草料棚中的人弄醒的。”
“像他这类恶棍凶险狡猾,把他们骗过了。”
“但是他既然敢为好处侵害那匹名驹,为甚么还要把马留在他那儿呢?”
“狗在那天也是非常奇特的。”
“体味到这条狗没动静,能够指导我处理这个题目。很明显,马厩里有一条狗,这从辛普森的插曲中能够得知。而它却没有对牵马人吠叫,也没有惊醒别的两个马倌,则那位深夜不速之客必是这狗很熟谙的人。
“这儿?哪儿?”
“当然。”
“凶手就在这儿!”上校的脸都气红了。“福尔摩斯先生,我是受了你的好处,但刚才的话,对于我不但仅是恶作剧并且还是欺侮。”
“这些天你感觉它们有甚么弊端吗?”
上校说:“我们把早已筹办好的另一匹马也退出比赛,因为全数但愿都依托在你的身上了……天哪,那是甚么,银色白额马?”
跑马春秋:不超越4、五岁口为限。
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说:“这我也办到了。”
我们都非常地吃惊,罗斯上校问道:“凶手在哪儿?”
“我想你们必然还没健忘那把奇特的小刀吧,不成能有哪个神智普通的人会将这类刀子拿来做兵器的,这类手术刀是用来做最紧密的手术用的。并且这把小刀那天早晨也是被用来做紧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必然晓得用刀子从马的后踝骨腱子肉的皮下齐截道悄悄的伤痕,是绝对不会看出陈迹来的。而以后马会呈现轻微的跛足,但别人仅仅会以为是马练习过分或有一点儿风湿痛。”
我说:“起码你的马必定会插手比赛。”
我们看到了一场非常壮观的气象:六匹本来紧紧跟随的,近到能够用一条地毯盖上的跑马一块儿跑过来,跑到半道儿时,戴黄帽的梅普里通马厩的马师骑着马赶到了前面。可过了一小会儿,这匹叫德斯巴勒的马就没劲了,罗斯上校的名驹一冲而上,以六马身的长度,率先通过了起点,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则名列第三。
5、跑马艾里斯的骑师黄色帽子,黄黑条纹上衣,马属于巴尔莫拉尔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