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疆场上如果不穿,就会死得很快。我还没有找到如何归去的体例,还不想就如许挂了。
乐呵呵的奉迎着问:“阿谁,两位来,是筹算来找我一起逃命的?”
“惜月,老七在哪?”青秀扫了眼人群,明知故问。
“甚么味啊?好香的味道,肉味!”章鱼呲鼻嗅了嗅,舔了下舌头,口水咽了好几口。他顺着香味望向大营火线。
远处是火光冲天的疆场,氛围中满盈着刺鼻的血腥味,令人模糊作呕。
不过说实在的,别看这支体例的步队民风不咋地,但也就是如许一群人,这东洲大陆的角落以少敌多对峙了两年之久,守住了妖族多次的打击。
我刚把这家伙获咎,如何帮他说话?却发明韩凌轩的视野并没有在疆场上,而是片头看了眼营帐火线的躁动。
镇静地抓着马缰绳,冲动地看着远处别提多恋慕了,“我擦!这是新虎帐的那五千冲锋营的骑手?七爷如何练习的,神了!”
妈蛋地!火线大师浴血奋战,火线的他竟然在这里烤肉?真想说我不熟谙他!
这时,几匹战马从远处飞奔而来,为首的是青秀,他是我父亲的养子。
算了,不消理我,我就发发牢骚,都十年了,我已经断念了!
如许刀口舔血的日子,有谁能够奉告我,甚么时候能结束啊?谁把我弄来的?把我送回本来的天下行不?
这位年青的少尉对火线如许战况看得心痒痒,催马来到沉着观战的我中间,摩拳擦掌的奉迎着说:“咳!惜月,你看,前锋营的好歹也是我的兵,我这个头留在这里是不是不太好?”
这货就是两万将士的主心骨,他们口中的七爷,韩凌轩!
固然我嘴上如许说,可我猜必然不会蠢到掉茅坑里,指不定去哪躲清净了。
垂垂靠近时,就听到某个混蛋唱着“月昏黄”,架了个火堆,哼着小曲,糊口那叫一个有滋有味。
他的手里还拿着几串考好的肉串,无辜的转头看我,眼中却没有半分的惊骇,仿佛晓得我不会把他如何。
能在这里混得如许吃香,只因为我有特别身份。不过身份再特别,也不能私行行动,那是违背军命,是要军法措置的。
“要不给他换个衣服的时候?如许去七爷会没面子的。”章鱼咧嘴,望向两军阵前难堪的问。
瞧着那欠扁的背影恨得牙根痒痒,提动手里长枪架在了他的脖子上,真想一枪处理了他。
“哦,路边顺来的,要不?袖子里另有几根。”他之前是梁上君子,本名吴功,被韩凌轩风俗的叫蜈蚣,这名倒和他的人很合适。
“一会庆功宴上可做个拍黄瓜,别一小我独享!”青秀非常至公忘我的说。
十五分钟后,韩凌轩身穿银甲,人模狗样的骑着他的疾风坐骑,来到两军阵前。望着火线的战局正色的咳了声,“现在甚么环境?”
“你哪来的黄瓜?”青秀眉头收缩,从他的手里夺过来一段,也吃了起来。
“舍得返来了?”青秀呲鼻讽刺了句,当真的看着火线的局势说:“看模样不像是诱敌深切,不如冲锋尝尝。”
而所谓的妖族,在我看来不过是基因突变的人类。
“恰好相反,我们是来请大人去前面送命的。”用力的一挑,把他摔到章鱼的顿时。
这声音虽小,我却听得很清楚,把长枪送到了韩凌轩面前,吓得他当即赔笑,“额,费事给十五分钟清算形象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