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峰,峰说,想送娃娃,天呀,如何跟当年毅送的一模一样。我说经理已经送我娃娃了,叫他再送过别的,他承诺了,但是我们都没空,也不晓得他买了没有。
敬爱的,最爱的
曾经她感觉,和小虫在一起很风俗。
最爱的,是小虫,敬爱的,竟那么多。小虫,不要活力,我最爱你,你是最幸运的。
刘郎就是大卫,红杏偶然,爱称他为刘郎。
而我,当然也是最爱他的,固然我常说,我爱得不敷。但谁爱我爱得深,我也爱他爱得狠。
跋文:多少年后,再看这篇文章,心中有一丝丝的苦涩,所谓爱情,敌不过期候的变迁,就算我和小虫,曾经多么的相爱,还是会分离,统统是运气的安排,而刘郎,在我最不高兴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我们曾相互折磨,他为了我要生要死,我一句说话便能够影响他的事情,刘郎,你,或许就是这生最爱我的人吧?
只是我有点标致,有点才华,却不晓得为甚么惹来如此多密意的双眸?
爱他(她),为他(她)做吃的
我真荣幸,这么多爱我,情愿为我做饭的男人。
我最早熟谙峰的。但是他喜好我时,我不晓得,当我剖明时,他竟然犹疑。我一向觉得他只是当我mm,谁晓得我去见毅,他的老友,毅竟然一语道破先机,峰一向爱你,爱了很多年,爱得很深很深。
而虫是我经历了几段得志的豪情后,如天使般来到我身边的。我仿佛在茫茫大海中一下子抓着他,因而我顿时和他结婚了。结婚后,我仍然没悔怨过,固然另有很多我能够挑选的人。
有人给过我一句批评,我感觉挺喜好的。他说:你的诗不如你的散文好,你的散文不如你的批评好,你的批评不如你的人好。
怕你还会喜好我么?
厨房里,虫正满头大汗的做菜,这统统,我感受都是那么熟谙。
我不喜好我的诗/这是负气的话儿/皆灌注了全数心血/我怎能够把它丢弃/我不喜好我的诗/能够是因为发痴/个个爱我都因为/他们喜好我的诗/我却当我太老练/大家说的爱我/都因为我的诗/我的思惟如何样/我的吵嘴脾气/个个点头不知/真正爱我甚么/实在心中一张白纸/我不喜好我的诗/只是情深痴痴/想找个至心人儿/你是喜好我的诗/还是喜好这个小女子?
偶然想,假定当我老了,再不是国色天香,花容月貌,仍然在我身边的,就是最爱我的人。
没甚么,这就是感受。
以是,我仍风俗与你一起。
但是,厥后却仳离,统统都变了。
我那天下午肚子很饿,恰好贾帆弟在,我就说,弟弟,我饿,他说,姐姐,我做饭给你吃。
不懂,我热忱如火,内心最大的声音倒是孤傲;不懂,我常同恋人,却毫不需求别人的怜悯。
可不晓得为甚么,他们十足喜好我。
我的景象刚好相反。
因为,老公虫是我的最爱。
以是我离不开你。
不晓得是否乱世桃花,归正我总平生有着绝美情缘,且都是又帅又多情,另有才华的,可在很多少女梦中的白马王子。
大卫还是不说话,却让红杏FEEL到他在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