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叶倾城勤勤奋恳,全数扑在了学习上,固然追她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但是她却把这些当作了过眼云烟,不去理睬和招惹。她这四年不但学精通了外语,经史哲学等书也看的很体系,她的心很静,她不消担忧将来的事情,因为她明白本身将来是要担当祖父的奇迹的,以是说,叶倾城大学四年,是踏结结实,勤勤奋恳,但又芳华飞扬的四年,这四年她埋头学来的知识,将会一辈子受用。
叶倾城第一次开端考虑司徒轩到底合分歧适她这个题目。
“她有男朋友了?”周易却不急,心道:“挖墙脚就是,要她还是个原装货,我就收了,如果只破鞋,我就一脚踢开。
“时候能够用来赢利,当然也能够用来华侈,不过和你在一起是一种享用,倾城,我就在黉舍的喷泉广场这里,我等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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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他们的干系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估计叶倾城不成能真的看得上这个小白脸,这娘们也是个能折腾的主,她还没有尝到揪心的爱情是个啥味道,估计是不成能委身于人的。”
第45章:过眼云烟
之前长时候不想见,并不会让叶倾城对司徒轩产生陌生感,但是这一次倒是例外,因为叶倾城第一次感觉司徒轩并不体味她。她的人生抱负就是将爷爷的教诲奇迹担当乃至是发扬下去,她最不喜好的就是阛阓的尔虞我诈。
这是个很关头的细节,以周易的脾气,如果叶倾城真的一只破鞋了,就算他把叶倾城搞到手,他也会将叶倾城搁置在那边不动,毕竟周易没有效别人用过的女人这个设法,他本身还是个处,若第一次就被一个失了身子的女人夺去了,那还真他娘的倒霉。
此时叶倾城和司徒轩已经到了喷泉广场的那辆宝马7面前,周易重视到他们两人固然近间隔地站在一起,但一向没有过身材上的任何密切打仗,哪怕是牵手。
不过照现在的景象来看,叶倾城应当还是个女孩,而没有变成女人,因为用他无良老爸周繁华的那套相女人的法例来看,叶倾城走路的时候腿夹的很紧,应当还是个处。
司徒轩的语气暖和了起来,不过叶倾城还是只感遭到了中正安稳。
在当时来讲,两家干系极好,叶倾城和司徒轩就如青梅竹马,天然是最合适不过。
这是只高傲的公孔雀。
晓得些心机学的周易瞧出了一些端倪,在心中嘲笑了一声,都说小别胜新婚,这个男人还是第一次来黉舍,可瞧着叶倾城和他并没有一股亲热劲。
周易对这个男人的第二印象就是他很有钱,他身穿一身得体的范思哲休闲服,鼻梁上架着一副罗特斯镶钻金边眼镜,手上戴着欧米茄的限量版腕表,熟谙豪侈品的人都晓得,他这副眼镜大抵抵得上一辆奔驰轿车,而他手上这款表,最保守估计代价也在万之上。
司徒轩的父亲司徒浩是儒商,又是叶重曾经的门生,以是在明日大学的投资上,他前前后后砸出来的钱起码是过亿了,当然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而是一种捐献,在叶倾城的时候,叶重就承诺过司徒浩,说将来把叶倾城给他做儿媳妇。
固然周易不是一个自大的人,乃至能够说,他是个有点小自恋的人,但是当他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连他感觉这个男人的确很帅气,起码在表面上是完整配得上叶倾城这个大美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