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呢?”
明显孤狼离群的事情余合也是晓得的,他本是风俗性的要损我,但话说了一半,就对我的话感兴趣了。
看着余合抽烟,我温馨的拧开了水壶盖子,猛灌了一大口。余合说的很对,吐出来以后,这胃里还真是舒畅了很多。
“啥,寻水源?”听了我的话,余合停了下来。
看着地上这只女人脚,我也给本身点了一根烟,随后从地上拽了两把猫儿草,这回还真不惊骇了,把那只断脚包好,谨慎的装进了背包。
“你小子怕了?”
当时也是年青好胜,我就跟在余合的身后,尽力回想庞良章条记里关于狼的内容。
就在我深思的时候,前面的余合见我没跟上,转头喊了我一声。
余合说了半天,我还是很猎奇我们为甚么一向往东。
余合听我如此一问,当下气笑了:“还能有甚么呀,狼呗!走,再往东边找!”
现在这话说来能够有点托大,但实在从戎之初,我的实在设法,是但愿我老爹能把我和罗爱国弄去云南的。
听余合说的头头是道,我现在不但忘了我们两个的恩仇,竟然还对他有点佩服了。
余合说着,嘬了一大口烟:“现在我们面对的题目是,目前看来仿佛是一只狼吃人,但狼是群居植物,谁敢包管我们边上就一只呢?”
我看了看四周的地形,山高林密,绝壁峭壁,地上尽是短草藤木,还一窝疯的往西南边向长。这类地形和庞良章在条记里写的很符合,是狼喜好活动的地区。
他说狼这类植物是很凶的,它们进犯牲口和人的体例,是先用犬牙死死的咬住猎物,随后冒死拉扯晃解缆体来增加它们的咬合力,狼的犬牙和裂齿是很有力的,当年他们在内蒙打狼,狼被打急眼了,能把军用吉普车的车门咬穿!
余合说着,也不答复我的题目,好似用心恶心我,竟将那只女人脚递给了我。
为甚么这只脚我看出是女人的呢?
因为在这只断脚上,穿戴一只只要山里女人才穿的粗布压草鞋!
他盯着我半晌没说话,终究点头笑道:“行,按新兵来讲,你还真对老子脾气,但别装了,想吐就吐吧,不丢人。我当初去湖南打匪贼,第一次开枪就打死了一个男的,那场面我现在还记得,当他脑袋着花的时候,我就吐我们连长鞋上了!”
我内心是这么想的,我当时也是筹办这么做的,当天如果让我们遇见那只狼,甭管余合如何样,我是非上去和它冒死的!
“江红卫,想甚么呢,跟紧点,被狼掏了我可不救你!”
我当时内心一向对我老爹有牢骚,杀敌这辈子能够没机遇了,现在村里出事,那咱就杀狼吧!
见我缓过劲了,余合把烟丢给我,指指被我丢在地上的女人脚,奉告我说这只脚我们得留着,等下不管找不找得见那只狼,我们都得把这只脚带归去。
当时要去从戎,我们哥俩可都是怀揣着这份信心,这好男儿从戎为了啥呀,还不是为了扛枪保天下,兴我大中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