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们的诚信与危机(财经郎眼06) > 第6章 美国金融改革与中国金融监管(上)(1)
禹国刚:借你这话题说,那是1982年、1983年的事情,我就在广州的迎宾馆测验的,考甚么呢?那光阴语是必考的了,然后就是证券金融的根基知识,我很顺利地答完了,然后就举手说,教员,到我这儿来一下。他说,你有甚么事儿?我说您能不能再给我一份空缺的卷子,我给您抄一遍就更整齐,更都雅了。
王牧笛:并且还能够看得懂。
实在美国的金融羁系能够分两个阶段,第一个是《1934年证券买卖法》,第二个就是此次这个法案。那么《1934年证券买卖法》立法的本质意义是很简朴的,就是保持一个公允的市场。任何人都不能够操纵一些不公允的讯息来赢利,也就是说,大师一起进入市场,大师的讯息来源是一样的,都是同一天获得的,大师一起买卖,你亏了就亏了,赚了就赚了,这就是它的根基原则。以是,甚么叫黑幕买卖?就是在讯息公布之前完成的统统买卖,这些都是犯法的,美国证监会对黑幕买卖打击是最峻厉的。那甚么叫把持股价?比如说哪个资金一入市,“哗”地拉抬股价,拉到高位以后呢,就套现离场,成果就把中小股民给坑了,这也是不公允买卖,是不答应的。1934年的羁系法案就是处理这个不公允题目的,包含讯息的不公允、手腕的不公允,这些都是不成以接管的。以是说,建立下来一个羁系的真正目标,就是为了庇护中小股民的好处,不准黑幕买卖,不准把持股价。这就是美国。
美国金融市场的“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