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风冷视着面前越来越近的大刀,他急剧的调用身材内的极境力量。
有张凌叔叔,这个从小把他养大,如父亲般对他峻厉的亲人。
“我要活着!我要活着!哪怕进步的路再艰巨?哪怕有高山反对,那我就翻畴昔;哪怕有大河断路,那我就填埋了它接上再走;哪怕是刀山哪怕是火海,我都将跨畴昔,因为我要活着!只要活着才有但愿!”。
额上疤看着叶风攻来的拳头满脸的不屑,一脸的嘲笑。
“不,我决不能就这么的死了?我要活着!我要活着!我要活着!”。
金色小剑在这告急之间,浑身俄然收回一道夺目标金色光芒,又奇异的凝集成一道藐小的金色剑气,嗖的一声顺着叶风的右手而去。
在这一刻,时候也仿佛静止了,叶风的思路开端像众多的春江水普通,不管是畴昔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无数曾经流逝的经历和糊口中拘束的人,都一一呈现在他的脑海里。
“莫非真的没有古迹了吗?”,老王满心的苦涩。
这一刻,围观的世人先是一愣,这个让穷户区世民气惊胆怯的恶霸终究倒下了,人们认识到,本来这个无恶不作的地痞也是凡人一个,也会受伤,也会如此的脆弱。
此时已经到了下午四五点钟,太阳披收回金色的阳光照在叶风的身上,无形中给叶风沐浴着一种平和的味道。
“疯子如果死了,我也不独活,生既是兄弟,死便共赴鬼域!”。
这一刻,热血如大水般在他的血管中流淌,照顾者庞大的营养滋补这他的精神;这一刻他的五脏收回刺眼的霞光,仿佛骄阳普通,他的心脏更是咚咚的跳个不断,如同九天上的雷鸣响彻。
“你也是在与我告别吗?感谢你,敬爱的阳光,夸姣的太阳,今后再也见不到你了!”。
叶风在心底激烈的号令,一股狠恶的对生的巴望,从他的心底涌起,一刹时就充满满了他的大脑,乃至他满身每一个细胞上,那是对活着的渴求,对生命的珍惜。
不,现在的乌云散了,因为金色的阳光照在了他的脸上。
微微的氛围活动着活动着,收回轻微藐小的呼呼声,似是在低吟普通,好像有了人的情感,它莫非是在为叶风悲叹吗?敬爱的风啊!你不必如此,我们的叶风莫非真的就这么的不堪一击吗?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