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胡匪胶葛住叶珩,贼首向朱七七跑去。
话说另一道,差点被忘记的朱七七本是夺命疾走。但是,她是个令媛大蜜斯,是个超等令媛大蜜斯,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出门坐轿,远门坐车,吃喝拉撒服侍着。体力连衰弱期间的叶秋晚都比不过,跑了这么久早已是极限。
此时,她开嗓发问,平静中掺着沙哑,冷酷中带着磁性,令他们眼睛一亮,不由细心瞧了瞧。但当目光移及她的面庞——面纱下恍惚的、交叉的疤痕,他们大为绝望,兴趣缺缺。
…………
他的十几个弟兄们鼓掌附和,有的已上马搓动手心□□。
另一人不住点头。两人对视一眼,俄然抛弃钢刀,抓住叶珩的手腕往密林拖去:“服侍好你爷爷,我饶你一条命!”说完,急不成耐地撕扯衣服。
敌众我寡。
朱七七渐渐展开眼,继而瞪大了美眸。
“老三,说得你见过天仙一样!”
两个胡匪瑟瑟颤栗,靠在一起,盗汗满头。
叶珩眼疾手快拉住她,把她塞在身后。她俩身高相仿,靠在一起,视野遮挡,那群人纷繁不满。
贼寇们已经忍耐不住了,马背上少语的大当家先上马,而后其他人连续下来,渐渐逼近。
大当家悄悄松松地躲开。火线的胡匪调笑道:
劫后重生,泪光氤氲了双眼,恍惚不清,唯有精美的下巴在这之前落入看不清的眼中。朱七七忍耐不住,忽地从地上跳起,一把搂住叶珩。
只见,林中出来的不是他们三人的兄弟,更不是差点惨遭□□的少女,而是一个一身黑衣,外罩银扣披风,脚蹬长靴的少年。他手上的刀不住地滴着艳红鲜血。
不毁容前,是个绝色之人。
两把钢刀架在叶珩的脖子上。
美人发怒,即便是横眉冷对,也不损她的仙颜,反而更填几分娇嗔,薄云红妆,艳而不俗。
“哈哈哈哈哈……”
面纱落地,几个贼寇俄然发明叶珩脸部虽有伤痕,但团体上婉约绰绰,一脸的伤疤徒增几分顾恤。
无人应他,仿佛在赏识他们最后的挣扎。
他捡起“叶秋晚”的短剑,上山时,俄然一怔,倏尔一击手掌:“另有个朱七七!”
叶珩利落地挥动不知何时呈现的短剑,大声道:“快走!”
果不其然,那十几个大汉当场笑做一团,挥着马鞭指指导点。
两人正沉浸在突如其来的勾魂一笑中,下一刻,只闻声林中鸟群散尽,惊声尖叫:
下一瞬,叶珩消逝。
受伤的几人相互包扎好,正说着荤话坐在地上竖起耳朵听林中的墙角。谁知,入耳的是尖叫声。
“胡说八道,不是明天赋死嘛!”
“如何回事?”一人话音刚落,目光突然惊骇。
“别、别杀我!”
叶珩顾不得其他,握住朱七七的手,微微侧脸:“呆在我身后,听我唆使。”正欲抽手的朱七七来不及答话,十几小我骑着高大的马屁呈现在几米以外。
“你们是甚么人?”
叶珩的一双明眸似笑非笑,朱唇开合:“你错了,非死不成的——是你们!”
“快跑,他们不好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