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本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别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别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无上,非贤人者没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德,故高低能相亲也。
纪孝行章第十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不法不言,非道不可,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此卿大夫子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开宗明义章第一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孝治章第八
资於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奠。盖士之孝也。
三才章第七
庶人章第六
感到章第十六
丧亲章第十八
「身材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操行道,立名於后代,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立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
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战役,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
昔者天子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於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天不成以不争於父,臣不成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贤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簋而哀戚之。擗踊抽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奠,以时思之。肇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顺可移於长。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后代矣。